一、 招标项目编号: BZDT-(CG)GK2020-08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莎车县农业农村局大棚棉被采购项目(第一包) | 25245 | 8835750 | 条 | 详见招标文件 | / |
2 | 莎车县农业农村局大棚棉被采购项目(第二包) | 15957 | 5584950 | 条 | 详见招标文件 | / |
3 | 莎车县农业农村局大棚棉被采购项目(第三包) | 6102 | 2135700 | 条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年检有效的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类似大棚棉被制造、加工、销售的经营范围并提供相关业绩); 3、投标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项目内全部采购内容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4、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被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5、投标企业及其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在项目进行期内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原件及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7、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拟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投标人,报名携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作为报名资料留存。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接受。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4-27 至 2020-05-07 18:30:00
上午: 10:30-13:30
下午: 16:00-18: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1号楼13-3-1室
3.标书售价(元): 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年检有效的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类似大棚棉被制造、加工、销售的经营范围并提供相关业绩); 3、投标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项目内全部采购内容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4、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被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5、投标企业及其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在项目进行期内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原件及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7、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9、 凡拟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投标人,报名携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作为报名资料留存。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接受。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5-18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详见招标文件
八、 开标时间: 2020-05-18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详见招标文件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交付方式 |
1 | 莎车县农业农村局大棚棉被采购项目(第一包) |
150000 |
巴州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分区分公司 |
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疆支行 |
860080112010107639593 |
对公缴纳 |
2 | 莎车县农业农村局大棚棉被采购项目(第二包) |
100000 |
||||
3 | 莎车县农业农村局大棚棉被采购项目(第三包) |
40000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巴州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莫丰瑞
联系电话: 17709985643
传真: /
地址: 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1号楼13楼3-1室
2、采购人名称: 莎车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李祥晔
联系电话: 13899188640
传真: /
地址: 莎车县农业农村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莎车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 丁洪
监督投诉电话: 0998-8512578
传真: /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