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两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资源县应急管理局的委托,就“2020年汛期救灾物资采购储备”项目(项目编号:GLZC-2020-G1-15015-GXLY)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LZC-2020-G1-15015-GXLY
项目名称:2020年汛期救灾物资采购储备
项目联系人:唐工
联系方式:1380783588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资源县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资源县西延北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唐工1380783588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雨衣裤 |
套 |
1000 |
2 |
雨鞋 |
双 |
1000 |
3 |
夏服(套) |
套 |
2000 |
4 |
鞋子 |
双 |
2000 |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两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宏谋北路水墨御境1单元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伍工0773-556590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5日
中标日期:2020年06月05日
总中标金额:66.4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南宁惠尔雅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17-3号大和平商贸批发城6层093号
中标金额:陆拾陆万肆仟元整(¥664000.00元)
交付使用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内交付全部货物
中标标的详见附件。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99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评审专家名单:
王继煌、戴林、李国刚、钱成明、李辽斌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两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资源县应急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于2020年 05月15日就2020年汛期救灾物资采购储备(项目编号:GLZC-2020-G1-15015-GXLY)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2020年汛期救灾物资采购储备(GLZC-2020-G1-15015-GXLY)
-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雨衣裤 |
套 |
1000 |
2 |
雨鞋 |
双 |
1000 |
3 |
夏服(套) |
套 |
2000 |
4 |
鞋子 |
双 |
2000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2020年05月1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880)、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上发布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0年06月05日
评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号评标室及3号业主评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评标委员会名单:王继煌、戴林、李国刚、钱成明、李辽斌
采购人代表:李辽斌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南宁惠尔雅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17-3号大和平商贸批发城6层093号
中标金额:陆拾陆万肆仟元整(¥664000.00元)
交付使用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内交付全部货物
中标标的详见附件。
- 未中标情况:
未中标人名称 |
评标得分 |
排序 |
柳州市旭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63.55 |
2 |
广西杜鹃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61.59 |
3 |
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情况:无。
-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9960元。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资源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资源县西延北路
联系人: 唐工 联系电话:13807835886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两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宏谋北路水墨御境1单元4楼
联系人:伍工,联系电话:0773-5565909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资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4315648
十、中标公告期限: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两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