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马山县应急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应急物资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应急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MSZC2020-G1-01103-RN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伟鸿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895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马山县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马山县白山镇银峰大道2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蓝日创0771-682214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伟鸿 0771-5789536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36号金湖富地广场大楼305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质疑人:广西鑫德力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航
地 址:南宁市科德西路6号瀚林雅筑君诚阁君雅阁1090号
授权委托代理人:黎文莉
联系电话:18777407256
邮政编码:530000
我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收到广西鑫德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质疑人)以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质疑函,对应急物资采购(项目编号:MSZC2020-G1-01103-RNZB)采购文件质疑,针对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经采购单位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质疑人认为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项号4军用被子,一、硬质棉床垫:“▲15、提供具有CMA、CAL、CNAS、ilac-MRA资质(提供国家羊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资质证明)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面料检验报告复印件,并符合上述参数”。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项号4军用被子,二、被套:“▲14、提供具有CMA、CAL、CNAS、ilac-MRA资质(提供国家羊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资质证明)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面料检验报告复印件,并符合上述参数”。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项号4军用被子,三、枕头:“▲14、提供具有CMA、CAL、CNAS、ilac-MRA资质(提供国家羊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资质证明)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面料检验报告复印件,并符合上述参数”。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项号4军用被子,四、床单:“▲14、提供具有CMA、CAL、CNAS、ilac-MRA资质(提供国家羊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资质证明)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面料检验报告复印件,并符合上述参数”。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及《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汇编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政策的通知》南财采[2019]196号,“附件:1.政府采购妨碍公平竞争的部分常见内容(货物类)二、采购需求4.3限定检测、检验或认证等机构”。
经核实,该质疑事项不存在,具体详见更正公告(二)。
质疑事项2:质疑人认为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项号9军大衣套装“▲12提供具有CMA、CAL、CNAS、ilac-MRA资质(提供国家羊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资质证明)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面料检验报告复印件,并符合上述参数”。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及《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汇编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政策的通知》南财采[2019]196号,“附件:1.政府采购妨碍公平竞争的部分常见内容(货物类)二、采购需求4.3限定检测、检验或认证等机构”。
经核实,该质疑事项不存在,具体详见更正公告(二)。
质疑事项3:质疑人认为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项号12解放鞋“▲8提供有省级以上检验报告复印件并以上述参数符合”。已限定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经核实,该质疑事项不存在,具体详见更正公告(二)。
质疑事项4:质疑人认为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5、商务分:“4、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自2018年起连续两年属于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物资生产商参考名录的得2分”限定了生产商参考名录,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经核实,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物资生产商参考名录是由民政部救灾救济司主持编制的,在全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物资市场具有权威性,入选名录的生产商均具有市场认可产品技术和商务服务实力。该项评分办法的设置正式对产品生产商或供应商产品技术和商务服务实力的考核。该项设置合理。
质疑事项5:质疑人认为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5、商务分:“7、所投产品“移动式多功能照明装置”生产厂家具有注册商标品牌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得2分”限定商标、品牌作为加分条件,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及《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汇编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政策的通知》南财采[2019]196号,“附件:1.政府采购妨碍公平竞争的部分常见内容(货物类)三、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7、以限定或者指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作为加分条件”。
经核实,该质疑事项不存在,具体详见更正公告(二)。
质疑事项6:质疑人认为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5、商务分:“1、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通过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服务诚信单位认证,全部都提供的得2分,缺一个得1分;2、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连续五年(2015\2016\2017\2018\2019)属于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的得2分; 3、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2017年以来获评AAA资信等级的,每获评1次得1分。(以提供证书复印件为准) 满分2分;4、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自2018年起连续两年属于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物资生产商参考名录的得2分;5、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备国际检测机构中国分公司出具的低蓝光护眼证书复印件,得1分;6、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属于AAA 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且具备绿色环保荣誉证书得2分;7、所投产品“移动式多功能照明装置”生产厂家具有注册商标品牌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得2分。(以提供的复印件为准)。”指向生产厂家认证、资信、诚信,利用生产厂家的综合实力来作为加分条件,而非是投标供应商的实力。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及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一、总则★(八)特别说明:1.投标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经核实,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是保证中标供应商履约合同的重要保障,如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非产品生产企业,则应获得具备相应技术实力和商务服务实力的产品生产商的支持。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7:质疑人认为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5、商务分:“2、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连续五年(2015\2016\2017\2018\2019)属于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的得2分; 3、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2017年以来获评AAA资信等级的,每获评1次得1分。(以提供证书复印件为准) 满分2分; 5、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备国际检测机构中国分公司出具的低蓝光护眼证书复印件,得1分;6、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属于AAA 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且具备绿色环保荣誉证书得2分”商务分的相关评审因素未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及《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汇编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政策的通知》南财采[2019]196号,“附件:1.政府采购妨碍公平竞争的部分常见内容(货物类)三、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4.2将未在采购需求中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商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
经核实,该质疑事项不存在,具体详见更正公告(二)。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质疑事项1、2、3、5、7质疑不存在,质疑事项4设置合理、质疑事项6质疑不成立。采购人认为本项目采购文件不存在设置不合理。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马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
二、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8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53.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