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项目名 称:连江县教育局寄宿制学校学生床上用品七件套货物类采购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350122]JL[TP]2019003
3、首次公告日期:2019-10-09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A、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增加内容“
注:
1.潜在投标人需提供以上所有货物的样品展示,样品材质必须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样品尺寸不作规定;
2.中标人提供货物的材质和尺寸必须完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B、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增加内容“
8、验收
(1)验收标准
1.1采购人负责招标货物的验收,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家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对中标产品的质量、性能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应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并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2)验收方式
2.1投标人应提供货物出厂检验和质量合格证书。
2.2货物运送至交货现场后,由投标人和采购人按验收标准进行联合验收,在此期间和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投标人应负责重新调整或更换,以达到验收标准。
9、交货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所列采购计划表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与采购人做好移交验收工作,运输移交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入库装卸费)由中标人承担。
10、售 后服务要求
10.1投标人应保证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质量保证的货物,负责发放及调换,在验收或在派发过程中如发现损坏或短缺的货物须及时更换补齐。
10.2 中标人应对所供货物提供至少36个月的质保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36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免费包换。质保期内如发生问题,中标人在接 到通知后及时到场,3天内调换,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任何一项承诺不能兑现,中标人按合同各项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1、违约责任
11.1中标人应严格按合同所附商品采购目录清单,以及采购人所提供的月计划采购数量要求供货,如有不同,采购人有权拒收,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11.2 对采购人提出的供货要求,投标人应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并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商品交付给采购人,逾期一天扣违约会2000元,超过 三天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全部未支付的货款。期间采购人有权在市场采购应急,所产生的差价由投标人承担。
11.3 经质检部门认定,未达到质量标准的,每次视情况支付违约金5000元至10000元,并退回,三次未达到质量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未 支付的货款。期间采购人有权在市场采购应急,差价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对质检部门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1.4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经采购人确认可以免责。”
5、更正(补充)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更正(补充)后网上报名:不变
7、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不变
8、更正(补充)后开标(询价方式:报价公开)时间(系统引用时间)及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10号楼1601开标厅
9、采购人名 称:连江县教育局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玉荷西路21号
项目负责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26133029
10、代 理机构名 称: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5层515
项目负责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13950238389,87300665
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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