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19年度劳保服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附件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2019年4月—2018年6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2、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2019年4月—2018年6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变更为:
附件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2019年4月—2019年6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2、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2019年4月—2019年6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唐宝玉 联系方式:0538-6226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