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初高一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9FZDYCG-20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21399-80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0月2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11月0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初高一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910/t20191023_13169072.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要求”中,补充内容如下
“7、样品要求:
(1)样品提供:各报价人需要提供制服样品。提供样衣成品:投标人必须按采购清单品目的面料参数及制作规格要求提供下列样品:
品目号: 初中部夏季服装一套
初中部冬季服装一套
高中部夏季服装一套
高中部冬季服装一套
(2)样品款式如下:
①高中部样衣见附件
②初中部样衣见附件
★(3)样品递交:投标人的样品须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5:00-16:00)送到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楼2层东区(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超过时间送达的样品将被拒绝接收。投标样品须有序排列,样品应粘贴标签,上面标明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纤维成分、纱支、密度等信息,但不得体现任何泄漏供应商名称等标识。标签应粘贴牢固,书写为正楷、清晰。样品将作为评审的参考和验收的依据。未按规定递交样品或样品种类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评审结束后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单位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须于投标结束后接到通知的当日内办理样品退回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若发生样品损毁丢失等情况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其他要求:
①若报价人提交的样品在制作工艺上有严重、明显缺陷,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的,该报价人视为无效投标。(需附上纤维检验局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中需要包含:甲醇、PH、耐皂洗、致癌物、成分)。未提供检测报告的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的,视为重大偏离,该报价人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②此样品作为验收依据之一。若中标人未先送达样品获得确认就直接批量生产,届时因款式、尺寸、颜色等原因调整所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四、其它补充事宜:
更正(补充)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与原公告一致
更正(补充)后报名:与原公告一致
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
更正(补充)后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之前)提交到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政府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火车站桂山路17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文潜 1895918479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楼2层东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先生0591-87621399-807